汽车残值是指报废汽车经
北京汽车解体厂报废后,由
北京汽车解体厂给予车主的一份补助。
北京汽车残值金额是根据汽车行驶证上的整备质量再结合当地废铁价格而确定,因此不同地区的残值金额也是有所不同的。
北京汽车解体厂会在汽车报废完成后,将汽车残值直接打到车主的个人账户下,无需车主特别申请。
北京车辆报废需要的手续个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单位: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盖公章、委托书两份盖公章
北京汽车报废流程1.车主通过电话联系
北京汽车解体厂(010-53605156),然后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手续并告知车辆位置和拖车时间,
北京汽车解体厂提供免费上门拖车服务。
2.车辆托运进厂后,车辆信息会上传到车管所进行核档,确认车辆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异常状态存在。
3.确认车辆无异常状态存在后,
北京汽车解体厂会对车辆进行拆解,确保报废车辆不会重新流入社会。整个拆解过程会有警察进行现场监督,并拍照上传到车管所。
4.将拆解后汽车的照片上传到车管所,由车管所进行审核后,将汽车从系统中注销。
5.车管所与
北京汽车解体厂为车主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手续邮寄给车主。
北京汽车报废标准(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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